口岸监控指挥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创建时间:2020-09-18 10: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XY-ZFCGZB-WZ-202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口岸监控指挥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③.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指公务执法船海监、海事、渔政、海警、海关等或军用舰艇的船舶建造或维修监理服务经验)。

3.4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7.已购买了谈判文件。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地址:广州经济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

联系方式:020-82130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02-1103

联系方式:龙工18620900525、020-87686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电话:020-8768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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