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2-02-21 16:03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资金来源:专项债券

3、资金预算以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4、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且值是固定唯一的。

5、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鸿雁路1号

6、工作内容要求: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招标代理服务。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采购人的项目需求,帮助采购人完成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咨询服务采购招标服务。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为采购人提供招标前期招标方案,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咨询服务,准备项目报建材料;

2)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报批;

3)召集主持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4)对招标过程中采购人和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协助采购人处理招标过程的质疑、投诉事项

5)办理招标投标中标手续;

6)招标工作完成7天内,向甲方移交 1 套装订成册的全部有效招标工作资料及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

7服务期限完成关于《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批示文件》的范围内,所有需依法必须招标或政府采购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等全部事宜。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承诺函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inyu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后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彩色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招标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资料(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222日至202222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3151430分。

2、开标时间:2022315143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yugczx.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址:广州市荔湾区鸿雁路1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1583417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

系 人:陈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86375

七、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81583417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鸿雁路1号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2月21

 

 

 

附件:

 

承诺函

 

本项目采购人: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学大楼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工作,作出承诺:

(一)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二)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

(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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