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

创建时间:2022-08-02 15:10

7月18日,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指导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并通知发布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应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对应的计价活动。通知原文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粤建标函〔2022〕60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指导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以下统称本指标),现印发给你们。本指标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本指标应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对应的计价活动。

 

本指标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8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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